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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智能建筑中通信网络和综合布线系统工程

入网检验和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

颁发单位 信息产业部办公厅
颁发时间 1999.04.26
实施时间 1999.04.26
终止日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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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邮电电信总局,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邮电管理局、电子厅局(公司),有关设计、施工单位:

  智能建筑中的综合布线、通信网络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系统是建筑智能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,同时也是通信网的重要组成部分,直接影响通信网的安全畅通和运行质量。近期,随着“智能建筑”的兴起,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建设愈来愈多,许多设计、施工单位都参与到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建设中来。由于一些设计、施工或系统集成单位不具备通信工程设计、施工资质,对综合布线和通信网络系统的建设标准不甚了解,造成一些建筑的综合布线和通信网络系统工程质量较差,甚至不符合通信网络有关标准、规范,影响通信网的“三性”。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精神,确保公用通信网的运行质量,向社会提供安全、畅通、可靠、令用户满意的通信服务,现将部有关规定通知如下: 一、现已从事通信、电子系统工程设计、施工的单位并具备通信、电子系统工程甲、乙、丙级设计和一、二、 三、四级施工资质的单位可以从事相应等级智能建筑内的通信网络、综合布线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设计、施工,不具备上述通信、电子系统工程设计、施工资质的单位不得从事智能建筑内的通信网络、综合布线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设计、施工。

二、各通信部门应加强智能建筑中通信网络和综合布线系统的入网检验,把好设计审查和施工验收关,把质量隐患消灭在该系统接入公用通信网之前。凡由不符合上述资质的单位进行的设计、施工以及不符合建设标准的工程不予审查、验收,凡未经验收或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入公用通信网运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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